部分银江技术(300020)投资者索赔案被发回重审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部分银江技术(300020)投资者索赔案被发回重审-第1张图片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 ,银江技术(300020)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江技术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 ,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

  银江技术2025年年报披露 ,王某基于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许某于2024年4月29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8日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2025年4月22日,银江技术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 ,银江技术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

  三 、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 、银江技术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 ,在2019年4月19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 ,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银江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许峰律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 ,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 。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